关于举办2019年海南省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班的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3 15:59:5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各会员单位的爆破施工作业需求,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将举办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班。依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海南省行政辖区内,申请领取《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三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二、培训须知

1、按公安部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规则,即身份证原件在读卡器上读取身份信息并且用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是否为身份证持卡本人。

特别提醒:

1)一次完整上下课签到需2次,计5学时;每天培训须签到共4次,计10学时;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签到。

2)迟到、旷课或请假等原因,造成上下课签到的次数不足(即学时未达到要求),无法在培训考核系统补签不足的学时, 不能参加考核。

3)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无读卡磁性的身份证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和人脸识别签到。

4)培训报名由单位领队持参培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统一负责,到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接待中心(6号楼)报名。

2拟参加培训人员须通过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并经公安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背景审查方可参加考核。

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在通过考核后10天内提交下列材料: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表上贴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申请表应由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电脑录入申请信息后打印,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市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系统中确认,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9年9月1日上午9:00—11:30;

报到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6号楼;

培训时间:2019年9月1日至9月8日,共8天;

考试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理论考试(网上考试);

下午:面试、实践操作考核。

2、培训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95号海南职业技术学院110教室。

3、联系方式

省爆破协会:0898-66899599,符冰:13876068075, 刘洋:13907650007。

 四、培训费用

因培训系统签到规则改变,为满足学时要求,本次培训增加了课时和模拟机考等,综合考虑产生的实际费用,本次培训费:2300元/人,(含食宿费、辅导费、培训资料和模拟考试上机费等)。

收费只刷银行卡,不收现金。

 

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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