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海南省爆破工程技术员培训班的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0 15:13: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各会员单位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受各会员单位的委托,经请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协会举办2026年度爆破工程技术员初次申请和提高资格等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25)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通过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并通过公安系统的信息比对和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培训须知

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和管理要求》(GA53-2025)的规定和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要求,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培训方式。培训报名由单位领队持培训协议、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和转帐凭证,2026年9月17日前到协会办公室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及申请材料不规范的人员。

(一)拟参加培训人员须通过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并通过公安系统的信息比对和背景审查才能报名。

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名前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打印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在照片处张贴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系统中确认,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 加盖公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加盖公章的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5. 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3.、4.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等;

6. 资历证明,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

7. 申请提高资格等级人员需提供已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备案且符合规定等级、数量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二)培训注意事项。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规则,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人证信息是否相符。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读卡磁性失效的身份证无法现场报名和签到培训学时。

1.初次申请人员须全程脱产参加学习,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早退,每天须签到4次,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

2.如因学员自身原因,造成上下课未签到(即学时未达到要求) 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如因报考资格审查通不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4.请自带爆破设计所需的计算器、三脚板、圆规等文具用品。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9 月17日下午下班前;

报到时间:2026年9 月22日上午9:00—12:00;

培训时间:2026年9 月22日至10月25日(授课时间见课程表);

考核时间:2026年10月26日全天。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办公室;

报到和培训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2号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分公司智控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三)联系人方式:

刘兴酉:13876680100;邢向葵:15298955599,刘洋:13907650007。

 

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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