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示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2 10:04:18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关于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公示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等相关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海南广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883643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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