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等相关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海南金昌金矿有限公司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天,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6883643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