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海南省初次申领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班的通知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8 17:02:5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各会员单位对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的需求,受各会员单位的委托,经请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举办2024年度初次申领《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拟申领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

二、培训须知

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和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要求,培训采取面授集中培训方式。培训报名由单位领队持参训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和转帐凭证,2024年5月6日上午下班前到协会办公室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及申请材料不完善的人员。

(一)拟参加培训人员须通过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并经公安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和背景审查方可报名、考核。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名前提交下列材料: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并在照片处张贴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申请表应由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录入申请信息后打印,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系统中确认,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 加盖公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加盖公章的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4. 加盖公章的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 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二)培训考核系统要求。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制度,即身份证原件在读卡器上读取身份信息并人脸识别验证人证信息是否相符。

1. 培训班一次完整上下课均需签到,每天培训须签到共4次;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签到。

2. 因学员迟到、旷课或请假等原因,造成上下课未签到(即学时未达到要求),无法在培训考核系统补签, 不能参加考核。

3. 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消磁的身份证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和人脸识别签到。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下班前;

报到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00—12:00;

培训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共8天;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19:00至21:00:理论考试(网上考试);2024年5月16日9:00—12:00:面试、实践操作考核。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办公室;

报到和培训地点: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海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方式

邢向葵:15298955599,谢孟娜:15348842989,刘洋13907650007。

 

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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