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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5 15:22:3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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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53—2015)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爆破作业“三大员”(即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考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程序。
申请报考爆破作业“三大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应通过民爆网络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并如实向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属地审查通过后,在考核10日前(逾期不受理),向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海口市公安局和三亚市公安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考核条件后,由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通知参加考核。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4)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近3年未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人员。
(5)通过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人员。
三、申报材料
1. 经属地审查通过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 53—2015)8.1.1要求的证明;
4.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6.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及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等有关材料。
四、考核时间及考核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5月15日-16日。
理论考核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东风路47号昌江中学信息楼二楼
面试考核地点: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海钢集团一楼会议室
五、考核形式。
爆破作业“三大员”考核方式为理论和面试考核,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理论考核采取闭卷上机考试方式进行,由计算机从考试系统试题库中随机选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根据作业类别分别组卷。试卷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对错题,考核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面试考核采取实践操作、问答形式进行。面试(实践考核)时间每人5~10分钟。个人面试考核结束后,经2名以上(含2名)考核专家组讨论评分,给出及格或不及格的结论。
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均及格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爆破作业人员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和考核专家等信息录入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
六、考核内容
(一)理论考核内容。
1.爆破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炸药与爆破基本理论;
(4)常见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性能、使用条件及安全管理要求;
(5)装药、堵塞、网路敷设和起爆等爆破工艺及安全技术要求;
(6)爆破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要求;
(7)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的操作程序。
2.安全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和清退安全管理规定;
(5)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3.保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1)民用爆炸物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爆破安全技术;
(3)验收、保管、发放和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4)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规定;
(5)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要求。
(二)面试考核内容。
1.爆破员考核内容:
(1)装药、堵塞、网路敷设、起爆等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实际操作技能;
(3)常见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性能、使用条件及安全管理知识。
2.安全员考核内容:
(1)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实际操作技能;
(2)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安全管理知识;
(3)安全隐患发现及应急处置基本能力。
3.保管员考核内容:
(1)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储存、保管、发放和销毁的实际操作技能;
(2)民爆信息管理系统实际操作技能;
(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规定及储存安全管理知识。
七、考试情况和考核结果公告。按照考核计划安排,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派员组织巡考。对考试作弊等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考核结束10日内,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通过海南省爆破工程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公告期内无异议的,逐级审批后,将人员信息从培训考核系统导入民爆信息系统打印、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证件有效期3年。
联系人:单继光,联系电话:68836430。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人员:张爽,联系电话:1773391047。
特此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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